汝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汝阳县粮食安全仓储老旧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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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汝政采-2025-527 | |||||||||||
2、项目名称:汝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汝阳县粮食安全仓储老旧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52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52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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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本项目为汝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汝阳县粮食安全仓储老旧设施设备更新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2)供货地点:汝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质保期:1年; (6)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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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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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附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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