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一体化建设项目
起重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一体化建设项目起重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实施单位为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招标工作,招标人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根据招标结果签订合同。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实施单位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GKZH-25H5002.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一体化建设项目起重设备采购2.3 招标项目概况:\。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20台套起重机设备采购,具体包含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双梁桥式起重机、防爆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及手动葫芦等。
本次招标供货范围仅包含设备本体、配套附件(含安全装置、控制系统、滑触线等供电系统、吊具、绳索、专用工具、易损件备件等)、全套技术资料(含设计图纸、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等)、设备出厂验收、从投标人厂区至项目现场的运输及卸车服务、设备暂存(含制造厂、施工现场两地)、安装技术指导、配合调试、配合特种设备取证、培训、单调时润滑油和机油、售后服务等工作。
| 序号 | 采购设备信息 | 单位 | 数量 | 安装位置 |
| 1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台 | 1 | 溶解工序A1-19 |
| 2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台 | 1 | 溶解工序A1-24 |
| 3 | 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 | 台 | 1 | 萃取工序B2-42 |
| 4 | 吊钩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浓缩脱硝工序C3-14 |
| 5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台 | 1 | 水合还原工序 |
| 6 | 防爆电动单梁起重机 | 台 | 1 | 水合还原工序D2-07 |
| 7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台 | 1 | 氢氟化工序E-40 |
| 8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台 | 1 | 氟化工序F-25 |
| 9 | HD型电动单梁起重机 | 台 | 1 | 氟化工序F-26 |
| 10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台 | 1 | 铀回收工序H-31 |
| 11 | HD型电动单梁起重机 | 台 | 1 | 设备检修工序J-05 |
| 12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台 | 1 | 废水处理工序F2-28 |
| 13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产品库房K-01 |
| 14 | 电动葫芦 | 台 | 1 | 萃取工序B1-21 |
| 15 | 手动葫芦 | 台 | 1 | 电解制氟工序Q-1 |
| 16 | 电动葫芦 | 台 | 1 | 电解制氟工序J-09 |
| 17 | 防爆电动单梁起重机 | 台 | 1 | 电解制氟工序Z-05 |
| 18 | QD型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冷凝液化工序L-04 |
| 19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台 | 1 | 氢氟化工序E-41 |
| 20 | 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硝酸回收工序 |
2.5交货地点:湖南省衡阳市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场。
2.6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制造及出厂验收。本合同全部设备采用分批交付方式,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前15日,买方向卖方确认具体交货设备清单、交货方式,卖方需在5天内将设备运至需方指定项目现场(衡阳二七二项目厂区)。
2.7 质量标准:满足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产品制造商应持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类型含单梁起重机且级别为B级及以上。投标人提供非投标人生产的设备时,投标人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授权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附审计报告正文、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承揽的类似设备(起重机类)的成交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体现合同标的内容、甲乙双方名称及签章页)的复印件,以中标通知书标明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无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企业信息查询为准。
(6)人员要求:无。
(7)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XX项目(项目名称缩写)标书款”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1月24日21:00—2025年12月01日16:00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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