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供应公司2025年-2028年雷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11030,招标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招标人采购一批火工品(雷管),下表为三年度采购预估量,以实际采购订单结算。协议期内执行项目中的数量、时间和金额先到为准。
2.1.2 风险提示:本协议为三年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的品种和数量为预估信息,具体执行和结算以月度订单和合同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此协议到期结束时,实际结算与预估品种和数量的差异,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1.3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12560140 |
起爆器\EE400 |
台 |
3 |
| 2 |
12042987 |
数码雷管地表连接铜线\0.8mm 松动 |
米 |
2534400 |
| 3 |
10753132 |
数码电子雷管\16m |
发 |
291060 |
| 4 |
12560141 |
数码电子雷管\9m |
发 |
157200 |
2.1.4 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2.1.5 交货地点: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露天矿供应科。
2.1.6 交货期:每批执行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到货。
2.2 其他:本招标为统谈统签项目,中标人与使用单位签订年度供货协议,与具体使用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或委托指定运输公司承担配送服务工作,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及被委托单位有效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含雷管的供货或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24 23: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3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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