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C2025-0055
项目名称:宁县平子菌菇种植基地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99,85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县平子菌菇种植基地项目(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6,099,858.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恒温机、恒温机组 | 恒温恒湿机组 | 1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969,780.00 | 3,969,780.00- |
| 1-2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5G菌菇远程智能控制系统 | 1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310.00 | 500,310.00- |
| 1-3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二氧化碳控制 | 1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360,320.00 | 1,360,320.00- |
| 1-4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湿度控制 | 1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69,448.00 | 269,448.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有关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 ”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县平子菌菇种植基地项目(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县平子菌菇种植基地项目(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