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东站项目
减水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GDSJS-SZDZ-WZ-2025-057(2)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收货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东站项目,货款由项目部支付。本次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东站项目
2.2招标内容:减水剂
2.3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起至合同执行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独立法人企业授权的分公司)、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3.1.2供货能力:
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采购区域范围内)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参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7条)。
3.1.3供货业绩
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机场、轨道工程等国内重点工程项目或铁路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3.1.4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第三方审计或投标人单位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备实施本次采购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5质量保证能力
须提供招标物资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由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检测报告(具备CMA标识)(只有一个规格的,需要提供至少两份不同生产批次的检测报告;有多个规格型号的,需要提供不同规格型号的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以及技术规格书的各项规定
3.1.6信誉要求:
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1.7投标人税务要求: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中转库发货(生产厂直营中转库除外,但需提供生产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资料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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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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