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C-0507-26J5-FG0010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集团长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电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2026年度第一批生产所需钢材,计划使用项目资金已落实,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中国电建集团长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批所需钢材,用于公司设备产品的生产制造。
2、采购范围: 2026年度第一批钢材类供应。
3、采购数量及规格型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钢板等 |
详见明细表 |
吨 |
4000 |
数量为估算数量 |
注:具体规格型号对应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中的报价明细表。
4、交货时间:中标通知发出之日<含>起半年内,实际供货时间以具体合同协议书约定为准。
5、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宾西街1743A号中国电建集团长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内。
6、质量要求:
卖方保证销售的板材、工槽角、圆钢、H型钢、管材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还应满足合同及附件中的质量要求,具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
7、计重方式:所有钢材收货方式按照以下方式计重:
7.1 所有板料,角钢,工字钢,槽钢,H型钢等,均按照我方理计收货。
7.2 圆钢均为检斤收货,需提检斤单。
7.3 所有规格方钢、钢轨均按照我方理计收货。
7.4无缝管均为检斤收货,需提检斤单。
7.5焊管,镀锌钢管,空心方管,矩形管均按照我方理计收货。
8、其他
本询比项目明细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各种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为保障供需双方利益,原则上,如供应数量在执行周期内提前达到本询比项目要求,采购方有权视为本项目的合作履行完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为钢贸经销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供应商应具有钢材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23-2025)钢材供货合同不少于4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及以上。(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提供资料需包含合同数量、金额、年份)。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不良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附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6、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完全响应我司付款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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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