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口品牌矿用气动隔膜泵、气动排污泵年度集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材料使用单位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境内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山东、陕西、内蒙、山西等区域)。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口品牌矿用气动隔膜泵、气动排污泵年度集中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口品牌矿用气动隔膜泵、气动排污泵年度集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0300003903
(一)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境内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山东、陕西、内蒙、山西等区域)。
(二)招标货物的范围:预估数量及明细:
本次招标货物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进口品牌矿用气动隔膜泵、气动排污泵年度集中公开招标,共计三个标段,招单价及对应的供应商,其中:一标段进口品牌矿用气动隔膜泵,24个月预计采购数量900台;二标段进口品牌矿用气动隔膜泵,24个月预计采购数量40台;三标段进口品牌矿用气动离心式排污泵泵,24个月预计采购数量20台;招标货物的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随机配套附件、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3%)等所有费用,投标方免费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具体采购清单明细如下:
一标段:进口品牌矿用气动隔膜泵:
编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24个月数量预计采购数量 |
相关配台 |
型号1 |
矿用气动隔膜泵 |
130-150L/min |
台 |
200 |
供货时随机配套相应附件(过滤网或过滤装置、管节、管路接头) |
型号2 |
矿用气动隔膜泵 |
350-420L/min |
台 |
500 |
供货时随机配套相应附件(过滤网或过滤装置、管节、管路接头) |
型号3 |
矿用气动隔膜泵 |
450-600 L/min |
台 |
200 |
供货时随机配套相应附件(过滤网或过滤装置、管节、管路接头) |
二标段:进口品牌矿用气动隔膜泵:
编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24个月数量预计采购数量 |
相关配台 |
型号1 |
矿用气动隔膜泵 |
≥780L/min |
台 |
20 |
供货时随机配套相应附件(过滤网或过滤装置、管节、管路接头) |
型号2 |
矿用气动隔膜泵 |
≥1170/ min |
台 |
20 |
供货时随机配套相应附件(过滤网或过滤装置、管节、管路接头) |
三标段:进口品牌矿用气动离心式排污泵泵:
编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24个月数量预计采购数量 |
相关配台 |
型号1 |
气动离心式排污泵 |
≥1100L/min |
台 |
20 |
供货时随机配套相应附件(过滤网或过滤装置、接头) 接头) |
(三)交货数量、交货期
交货数量:本项目为预估采购数量集中招标,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量为准或按合同约定。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清合同批次货物。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输方式和相关费用负担
1、交货地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境内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山东、陕西、内蒙、山西等区域)。
2、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3、运输方式及相关费用负担:运输方式投标人自行选择,运输及卸车过程中费用、损失等由投标人承担。
(五)付款条件和结算方式、质保期
付款条件:滚动结算,货到并经买受人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应在60日内出具合法有效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至买受人,具体付款时间以买受人实际支付之日为准。若出卖人迟延开具发票,则买受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如买受人因出卖人开具增值税发票迟延致使买受人遭受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所造成的损失),出卖人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结算方式:商务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
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且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12个月或到货后18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
(六)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不少于5份国内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合同对应用户使用反馈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照、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报价要求
1、闭口价,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供货清单顺序报价,供货清单内所有物资必须逐项全部报价,如有缺项或者报价为零,按无效标处理。
2、报价为落地价,包含招标货物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3%)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需提供整机所有部件及配件的型号、装机用量和价格清单,构成整机的配件总报价原则上不高于设备价格的1.25倍。该内容将作为招标评审的重要因素;若中标,中标人投标文件的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配件的供货价格或供货价格来源的重要依据,中标人明细报价中未提及的组件或配件,招标人视为免费赠送,中标人应在设备的整个使用周期内免费提供。
4、在中标有效期内,中标价格不随外部环境的变化而调整;若中标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供货,视为合同违约,按照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拒绝其参加招标人下次组织的此类标的物的招标活动。
5、投标人应以承诺函的形式承诺所投产品在招标有效期内不停产。中标人不能因产品升级、型号停产等原因拒绝供货,不得出现不涨价不供货或降低供货质量等不当情形。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合同违约,将按合同约定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并调整其供货份额或取消其供货资格,拒绝其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下一个采购周期的招投标活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产品为原装进口或外资品牌产品。原装进口产品指从中国关境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地区)生产或加工后,通过合法的海关报关手续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销售、使用的产品。即从原料供给到生产加工等核心工序都在关境外进行,在国内仅有销售环节的产品(投标人需提供原产地证明、报关单、海外销售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外资品牌产品指品牌所有权归境外企业(含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资企业、控股企业生产,或授权国内工厂按外方质量标准代工生产(需提供代加工协议等证明资料),且技术、管理及核心知识产权由外方掌控,同时符合中国强制性质量标准及法规要求的产品(投标人需提供品牌境外所有权归属证明资料)。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货物相应经营范围及资质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且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以外币注册的,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进行核算),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或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且为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在国内的省级及以上区域合法授权(代理)经销商,注册资本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完全的品牌所有权、技术、管理及核心知识产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是制造商或其一个有效授权(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全部否决。授权(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二)具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信息。
(三)具有此次招标货物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或煤矿安全CMAC产品认证证书。
(四)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被山东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九)因违规等原因,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照、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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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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