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垃圾箱,150个
★1.垃圾箱为钩臂式垃圾箱,勾心高度1000mm±10mm,密封结构;
★2.货箱投料口及数量:≥2个;
★3.垃圾箱体内部采取防腐处理;
★4.垃圾箱容积:≥2.6m3;
★5.箱体材质为Q235B,钢板厚度≥1.5mm;
★6.箱体支撑轮数量:≥4个。
钢板技术指标
一、力学性能
▲1.屈服强度ReH,N/mm2≥340N/mm2
▲2.断后伸长率A,% ≥45%
二、化学成分
▲1.硅含量,% ≤0.35%
▲2.锰含量,% ≤1.40%
▲3.磷含量,% ≤0.045%
▲4.硫含量,% ≤0.045%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
交货地点:点对点送货到新宾县县域内150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配备垃圾箱1个。
付款方式及条件:供货、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质量保证期:1年
热线支持:电话热线支持
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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