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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交易中心) 湖南路道路市政设施恢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Title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湖南路道路市政设施恢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GLSZ2501249-01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路道路市政设施恢复工程已由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局以关于湖南路道路市政设施恢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鼓建发〔2025〕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起中山北路,东至中央路
  2.2 招标范围:湖南路道路市政设施恢复工程勘察设计。其中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委托人提出的勘测技术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勘测,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地形测量、RTK控制点、道路放线测量、道路断面测量(前期、竣工)、道路竣工测量、管线探测(前期)、管线跟踪测量、管线竣工测量、CCTV检测(前期、竣工)、零星测量、道路空洞检测。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及参加竣工验收等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同时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并应满足有关部门的审查要求。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具体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供电及迁改工程、通信及迁改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工程概算编制等。除配合施工临时迁改外的各综合管线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与本设计相关的其他专项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以及配合施工图审查(由设计人负责报审,并确保审图通过,发包人给予协助)及方案报批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设计阶段专家审查会上做汇报以及相关设计文件等,负责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
  2.3 服务期限:73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4,791,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市政
  2.6 工程规模:湖南路道路市政设施恢复工程,属于不改变规划红线和道路断面的环境综合整治类项目,项目全长约1073米,规划红线宽32米(实施范围到边到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工程总投资估算约15850.95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约为12365万元。本工程设计规模为中型建设项目。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景观绿化、管线综合(含10KV电力及迁改工程)工程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本工程景观绿化建安费约1390万元,景观改造主要包括:对湖南路现状地面滞留物,进行立面的美化,同时整合景观设施、小品雕塑、绿化带、树池、地面铺装以及非机动车停车空间等功能。本工程排水管最大管径DN800。本项目全线存在地下空间(已建成的地下商场和地铁站),实施范围内存在几十处通风井、排油烟井、楼梯出入口等地面设施,勘察设计中需充分协调既有设施的关系,充分考虑地下和地面设施的保护和避让,勘察设计复杂程度和难度均高于一般项目。
  2.7 其他说明:设计计费基数暂按:1236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A)和工程勘察资质(B)(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A、工程设计资质需具备(1)或(2):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工程设计资质同时满足以下①市政工程设计资质和②园林工程专项设计资质:
①市政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a、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②园林绿化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a、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工程勘察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
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建安费9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类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金额、类型均以合同为准。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无法体现工程造价或建安费的可提供设计概算批复。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资格等级: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事业编制人员提供投标人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投标人提供以下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7)我单位及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红、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5、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符合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1)投标单位如组成联合体,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人员。(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本项目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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