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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靖江市供水、污水完善工程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季市镇区智慧截流井(一体化设备)专项采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128218860000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供水、污水完善工程已经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1]57号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市华力管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季市镇区智慧截流井(一体化设备)专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靖江市范围内
2.2工程规模: 新建污水收集主管网85千米,污水收集支管网70千米,新建一体化污水泵站13座,改造修复污水收集管网23千米。
2.3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821886000040031001
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季市镇区智慧截流井(一体化设备)专项采购
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季市镇区智慧截流井(一体化设备)专项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60.0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供货完成,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供货量价款的60%,安装调试正常运行6个月后付至90%,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付清。每次付款均须提供正式发票。(增值税税率按13%考虑,结算开票税率如与13%不一致,将按实际开票税率进行调整结算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投标人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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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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