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乐昌)有限公司1号炉炉墙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12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光大环保能源(乐昌)有限公司1号炉炉墙修复工程施工,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乐昌)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炉墙修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昌市乐城街道下西村狮头岭1号。
2.2建设规模:
光大环保能源(乐昌)有限公司为1台处理量500吨/天的垃圾焚烧炉,1#炉自2021年3月投产以来,已运行近5年。2024年12月D修时检查发现:炉膛前后拱、一烟道水冷壁炉墙、左右侧空冷墙及给料台阶等部位浇注料出现脱落、超温等现象,导致热量直接传导至设备上,严重影响到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为确保锅炉炉设备的“安全、环保、稳定、经济”运行,拟计划利用停炉A修时间对浇筑料进行更换,使之处于安全稳定运行。本次锅炉A修涉及烧炉(三四段炉排顶部)、烧炉膨胀节、给料炉排两侧、一烟道膜式水冷壁内壁(标高16.17米以上)区域浇注料的浇筑;大修所需的材料以及浇筑等均由大修施工单位负责。
2.3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7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01月1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
光大环保能源(乐昌)有限公司1号炉炉墙等修复工程,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施工内容。
2.5边界条件:
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由招标方提供,其它条件详见附件:浇注料大修范围及技术方案。投标方自行承担因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它一切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物资、设备、施工人员的差旅食宿等一切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状况健康。
3.3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的炉墙砌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承包合同及完工证明。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5)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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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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