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大青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1500002025111801001001
项目所在地:兴安盟突泉县大青山水库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项目内容:水利工程项目
1.招标条件
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大青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内蒙古水利厅以内水建(2025)86号文件批准建设及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内水建[2025]97号)文件招标备案通知 ,招标人为突泉县大青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内蒙古君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大青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兴安盟突泉县大青山水库。
2.3工程规模:大青山水库是一座集防洪、灌溉与水产品养殖于一体的综合利用型中型水库,并承纳引绰济辽工程5#、6#隧洞检修事故时的退水。水库正常蓄水位267.20米,死水位264.00米,水库总库容1220万立方米。
大青山水库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大坝、溢洪道、输水洞为3级。水库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0年一遇。工程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2.4标段划分:施工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2月22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对大坝桩号坝0-980~坝0-135(其中输水洞处断开6米)、溢洪道右岸坝0+038.5~坝0+068.5段共869米坝体、坝基采取防渗措施,拆除重建坝顶路面,新建混凝土防浪墙,拆除重建施工平台(高程269.5米)以上坝体上游护坡,改建坝体下游护坡;拆除重建溢洪道启闭机房,新增溢洪道进口右岸和泄洪渠两侧渠坡防护措施;增设变形、渗流等监测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企业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4信誉要求:企业具有良好的后期服务和履约信誉,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重大投诉记录。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scjg.mwr.gov.cn/#/home)或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nmgslgcjsw.org)建立信用档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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