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双石监狱项目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投资【2020】16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三合监狱,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三合监狱。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双石监狱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万州经开区高峰园石梁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规模:包括1#配电房、2#配电房共2台1340/1200KW柴油发电机组等设备采购、运输、吊装、安装、调试等工作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约385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完成重庆市双石监狱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施工图图示范围(含设计变更)内所有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招标人提供的补遗、答疑、澄清资料等相关内容、以及其他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并交付的各种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如:1.1#配电房、2#配电房共2台1340/1200KW柴油发电机组、油箱、隔油槽等设备采购、装卸、运输、安装、施工调试、测试试验,通电及配电房运行准备等工作;2.与柴油发电机组相关的土建施工内容;3.负责与1#、2#配电房配电系统接线和调试等工作;4.调试通电过程一切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5.柴油发电机组运至现场安装期间涉及拆墙等内容,待柴油发电机安装完毕后,将拆墙等区域原样恢复;6.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
2.5 交货地点:重庆市万州经开区高峰园石梁片区双石监狱施工现场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