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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7等7口井试采一体化平台地面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安7等7口井试采一体化平台地面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10-GC1689/ZB-KTKFSYB-2025-03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7等7口井试采一体化平台地面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事业部,建设资金来自 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根据油田公司产能建设工作部署,依法、合规、有序的推进大安区块试采一体化平台地面工程建设,本项目包括大安7、大安107、大安108、大安109、大安111、大安112和大安301共7口试采一体化地面工程施工。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大安7等7口井试采一体化平台地面工程,主要包括大安7、大安107、大安108、大安109、大安111、大安112和大安301等7口试采一体化平台井站地面工艺安装、总图建筑、构筑物、仪表自控、电气工程、通讯工程、给排水及消防、金属结构及配套工程等施工;具体实施内容根据施工图设计或建设单位下达的书面委托书执行。

2.物资采购界面:

1)平台的阀门、电气、仪表、动力电缆、通讯光缆等物资材料由甲供或建设单位下达的书面委托书乙方进行采购。

2)采购的物资供应商须为中石油集团入网供应商,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图纸要求标准采购,并要求“三证齐全”,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涉及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的采购,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

3)施工图设计、甲供材料清单及采购界面,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具体实施内容根据工程合同(或建设单位下达的书面委托书)执行。

2.3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

2.4 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建设工期:平台开工后35日内具备投运条件,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工通知为准。若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项目延期,所产生的监理服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且达到施工图设计规定的质量要求。

2.6 招标范围:大安7、大安107、大安108、大安109、大安111、大安112和大安301等7口试采一体化平台井站地面工艺安装、总图建筑、构筑物、仪表自控、电气工程、通讯工程、给排水及消防、金属结构及配套工程等施工,以及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负责招标人采购的设备和材料的运输、保管,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2.7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2.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和GA1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2.3 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2.4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4 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油气田地面工程(平台或站场或管道施工)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项目验收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合同相对人出具甲方单位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6 人员要求

应配置满足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应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成本核算员)、资料员等岗位,岗位人员互相不能兼职,配置满足施工需求的人员。

3.6.1 项目经理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③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下同)至少具有1项油气田地面工程(平台或站场或管道施工)施工项目副经理及以上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或该合同甲方单位证明)、项目完工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且合同(或该合同甲方单位证明)中项目经理姓名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姓名一致,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2 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油气储运或地面建设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6.3 安全人员

①安全管理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序列地面建设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②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6.4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3.6.5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7 其它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电仪、自控、通讯、劳务部分允许分包;分包承包商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

3.7.2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须提供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

3.7.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准入,并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无需承诺)。

3.7.4 投标人应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

3.7.5 投标人须承诺:项目开工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标的金额的3%,缴纳后才能正式进场施工,并接受甲方对全过程的工程监督。须提供承诺书

3.7.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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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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