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三期)施工已由安康市交通运输局以安交函〔2025〕311号、安交函〔2025〕628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康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安康市2025年省道102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安交函〔2025〕311号)、《关于541国道K72+470-K72+740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安交函〔2025〕628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安康市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市公路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康市 ;
2.2 工程规模:安康市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三期)施工涉及安康市G541线、S102线的普通干线公路7处灾害防治工程,公路技术等级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具体项目概况如下:对安康市G541线K72+470-K72+740、S102线K363+360-K363+460、K374+400-K374+650、K376+010-K376+110、K444+300-K444+510、K444+580-K444+770、K445+020-K445+050,按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方案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进行灾害防治施工。 ;
2.3 项目投资总额:21061474元;
2.4 标段划分:
| 工程类别 | 标段名称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天) |
| 施工 | 安康市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三期)施工一标段(ZHSG-1) | S102线K363+360-K363+460、K374+400-K374+650、K376+010-K376+110、K444+300-K444+510、K444+580-K444+770、K445+020-K445+050 | 1、对K363+360-K363+460段采用刷坡(清危)+主动防护网+被动防护网+路面、边沟修复的综合处治措施;2、对K374+400-K374+650段采用刷坡(清危)+主动防护网+路面、边沟修复的综合处治措施;3、对K376+010-K376+110段采用刷坡(清危)+主动防护网+路面、边沟修复的综合处治措施;4、对K444+300-K444+510段采用清方卸载+主动防护网+开口式引导网的综合处治措施;5、对K444+580-K444+770段采用清理危岩+新建护面墙+开口式引导网+修复路基边沟的综合处治措施;6、对K445+020-K445+050段采用清方卸载+新建挡土墙+窗孔护面墙+后缘截水沟的综合处治措施。 | 主要包括本标段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路面工程;交通、沿线设施工程;绿化、环保工程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涉及内容的施工准备、施工、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 120 |
| 安康市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三期)施工二标段(ZHSG-2) | G541线K72+470-K72+740 | 对K72+470-K72+740段采用坡脚护脚墙+分级削坡+坡面锚杆、锚索框架梁防护+截排水沟防护方案。 | 主要包括本标段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路面工程;交通、沿线设施工程;绿化、环保工程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涉及内容的施工准备、施工、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 120 |
2.5 其他: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2月26日(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6个月。 。
2.6 最高限价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安康市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三期)施工一标段(ZHSG-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 质、 投标人须在近五年内,即从2020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不小于700万元的类似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3.1.1主要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内,即从2020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②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近五年内,即从2020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3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①凡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陕西省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凡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陕西省2024年度公路养护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④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安康市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三期)施工二标段(ZHSG-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 质、 投标人须在近五年内,即从2020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不小于700万元的类似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3.1.1主要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内,即从2020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②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近五年内,即从2020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3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①凡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陕西省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凡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陕西省2024年度公路养护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④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个标段 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补充说明:若同一个投标单位两个标段评标结果均为排名第一,只能以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将不再进入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排序。。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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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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