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7012025000493
项目名称:绵阳城市道路智慧交通畅行工程续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项目分建设期和运行质保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2个自然月内完成建设及验收(初验和终验),建设阶段终验合格后运行质保服务期3年。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绵阳城市道路智慧交通畅行工程续建项目建设阶段竣工终验完毕,完成各项监理工作。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绵阳城市道路智慧交通畅行工程续建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软件测评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
(1)投标人提供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和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