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网数研院基于业务及流程梳理的管理方案研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1000220021710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南网数研院基于业务及流程梳理的管理方案研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当前,公司正处于"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规划衔接的关键阶段,内外部形势变化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对于精益管理、现代化管理的需求持续上升,为支撑公司加快推进管理现代化,以管理优化赋能业务发展,本项目深化研究基于业务及流程梳理的管理方案。项目将扎实做好管理方案的前期分析与设计,结合业务与流程梳理情况,推动业务、流程与数字化系统的对接更加规范、科学,强化管理方案落地运转与应用,并进一步挖掘管理方案应用场景,切实支撑公司管理提升与价值创造。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为合同签订的主体。
2.2招标范围:
任务1.协助管理方案前期研究
子任务1:支撑职能、业务双视角协同研究
1)全景扫描管理规范性文件:系统梳理公司各职能领域管理要求;
2)研究管理要求落地路径:研究保障管理要求通过流程落地运转、对接数字化系统建设的路径,协助管理要求分解至具体业务节点,加快推动管理运营线上化;
3)支撑协同优化机制设计:设计“职能-业务-流程”优化联动规则,形成《协同优化研究报告》。
子任务2:支撑公司业务梳理与战新产业发展需要适配
提出业务、流程模块化梳理方法:结合国内外管理方法或工具,将业务进行模块化拆解,并瞄定“数智赋能”目标,从业务可上线视角,提出符合数字化系统建设需求的流程梳理方法,推动公司业务梳理更加科学,加快推动存量业务流程上线,推动未固化的业务流程实现固化;
2)形成适应战新产业发展需要的主营业务梳理成果:依据研究提出的方法,输出承接十五五规划、适应新形势新需要的业务梳理成果,形成《关于公司业务梳理的有关研究成果及建议》。
任务2.协助管理方案构建
子任务1:协助公司业务及流程梳理成果整合
1)统一梳理与呈现方法:结合任务1研究提出协同优化建议及主营业务梳理成果,在考虑数字化系统建设需求的基础上,提出可覆盖公司各类职能、业务及流程的统一方法及呈现方式;
2)支持跨部门协同:协助各部门、各单位业务及流程梳理,结合公司上市相关管理要求,完成《业务及流程梳理成果的规范化整合》。
子任务2:支撑流程与数字化建设衔接研究
1)推动业绩衔接:提出业技衔接方法与要求,强化从业务到流程并最终对接、支撑数字化建设的协同联动关系。
2)支持管理方案的整体构建:基于业务、流程梳理成果及研究提出的业技衔接规则,完善整体管理方法,形成《流程与数字化建设衔接研究报告》。
任务3.支持管理方案落地运转
协助优化方向明确:支撑公司,从制度、数字化2方面推行此管理方案落地,强化制度、流程与数字化系统建设的衔接,针对性解决制度流程与系统流程不一致的问题,依托管理方案助力公司数字化管理运营效率提升,编制形成不少于20份《制度、数字化优化建议》。
任务4.支持更多应用场景挖掘与价值洞察
1)推动应用场景拓展:尝试拓展管理方案的应用场景,应用业务及流程梳理成果支撑公司提升管理、业务数字化水平,实现管理升级与价值创造;
2)支撑变革实施:支撑公司提炼《变革方法与成果》。
任务5.协助管理方案评估与迭代优化
子任务1:协助管理方案设计“回头看”
1)科学开展评价:运用科学、规范的管理评价方法,客观分析方案设计的优缺点;
2)提出改进建议: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存在问题(包括执行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形成跨领域协同联动机制、是否有效联动数字化建设等),通过根因分析定位设计缺陷,提出管理方案改进建议,形成《管理方案设计评价报告》。
子任务2:协助管理运营成效评估
以推动管理方案进一步发挥实效为目标,同步考虑助力公司业务管理数字化水平提升等现实需求,从外部视角系统评估管理方案运转成效,编制《管理运营成效评估报告》。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广州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专项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编码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码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工期 |
1 |
CG2100022002171089001 |
基于业务及流程梳理的管理方案研究项目 |
149 |
/ |
CG2100022002171089001001 |
1 |
基于业务及流程梳理的管理方案研究项目 |
149 |
149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
注:
(1) 报价表及报价要求:本项目为总价报价。
(2)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2024年报告。如2024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2-2024年经本单位确认盖章的财务报表,如2024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注: 1.企业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 3.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报表附注。 |
3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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