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矸电公司IT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9390,招标人为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矸石发电分公司,项目单位为: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矸石发电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矸石发电分公司(以下简称“矸电公司”),成立于2004年。矸电公司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友谊工业园区内,建设有2台300MW发电机组。电站距离呼和浩特116公里,距离鄂尔多斯市110公里,工业园区内主干道进出口及电厂进厂道路均与黑岱沟露天矿的二号公路衔接,交通方便。
2.1.2招标范围:目前矸电公司信息化设施沿用原有模式,上连准能集团公司,管理权限划转后,按照国家能源集团网络安全要求,需建设独立的信息化网络。本项目将依据国家、行业以及国家能源集团信息化相关标准、规范,对矸电公司信息化IT基础设施进行整体规划、分布实施。项目内容主要包括自建办公互联网、整合优化办公网内网、部署网络安全系统等工作。包含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到货,设备到货后3个月内完成安装。
2.1.4服务地点:内蒙古鄂自治区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矸石发电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IT基础设施(或网络系统)的建设(或改造)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1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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