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靖安项目部渭南区域废水转运处置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5-XA402-FW2226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靖安项目部渭南区域废水转运处置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靖安项目部渭南区域废水转运、处置服务。靖安项目部承揽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地热水及氦气普查环境评估项目施工井,井位部署于陕西省渭南市华阳区。服务内容为施工产生废水进行转运处置服务。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将甲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运输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颁发合法资质的处理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估算金额:383.34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选商,乙方承包商负责将甲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运输至生态环境部门颁发合法资质的处理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投标人配备符合要求的废水运输车辆和废水处理厂站设备设施。本项目需要服务商1名。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渭南区域内甲方指定的施工服务现场。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需要1名服务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如为废水处置厂,须提供排污许可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并提供运输单位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投标人如为运输单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与废水处置厂签订的处置协议,并提供废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互相签订协议的运输单位和处理厂不能同时投标,同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附查询截图,显示清晰的查验结果)。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未被责令停业、无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破产情况。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5开标当日未被中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因三年无交易暂停的情况除外)或取消投标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投标人须具有罐车10辆(自有罐车不少于5辆,提供行驶证、商业保险、车辆照片、购置发票等资料,租赁车辆另外须提供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3.8投标人须每车配备1名驾驶员,年龄在50岁以内,具有5年以上运输经验,必须持有经国家颁发的B2及以上驾驶证(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及资格证书扫描件,所有资格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9具有近3年(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从事同类业务的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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