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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泸州区域车辆租赁服务

2026年泸州区域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643-FW179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泸州区域车辆租赁服务已由重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2026年泸州区域车辆租赁服务
  2. 招标范围:重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需外委的2026年泸州区域车辆租赁服务

服务内容:根据泸州及周边区域市场需求,提供生产经营车辆租赁,车型需求主要为商务车、越野车、工程皮卡车,预计共需要车辆37台。

项目预估金额约为350万元(含税)。

  1. 服务地点:泸州及周边地区
  2.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 服务标准:安全 准时 高效
  4. 标段(标包)划分:无标段划分
  5.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6.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服务能力:自有生产经营车辆29台及以上;车型为:江铃、庆铃五十铃、解放、东风等同等品牌的同等车型;奥德赛、传祺GM8、别克GL8 653T、腾势D9、梦想家等同等品牌的同等车型;撼路者、汉兰达、坦克300等同等品牌的同等车型。其中:皮卡等同等品牌的同等车型至少20台(其中带应急顶灯皮卡至少2台)、奥德赛商务车等同等品牌的同等车型至少6台、福特撼路者越野车等同等品牌的同等车型至少3台。(以提供的车辆资质证件扫描件为依据)

*4.业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内从事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提供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为依据,或以结算签认单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为准)

*5.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满足以下要求

*5.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2 投标人2023年 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5.3 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5.4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5.1-5.3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5.4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7.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8.其他要求:

*8.1因违反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的承包商管理有关规定,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提供书面承诺)。

*8.2投标人在招标人上一年度及本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为黄牌警告”(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的)、末位淘汰,投标将被拒绝。(以招标人提供附件《2024年度不合格及观察使用服务商名单》为依据)。

*9.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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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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