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6/17-QT-367)
一、招标条件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江陵公司#2机组生物质气化耦合发电项目监理 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分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2*33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6年1月30日—2027年2月28日。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2.组织监理例会,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结算、档案、风险防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3.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火力发电站工程监理-江陵公司2机组生物质气化耦合发电项目监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具有专业资质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9.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本工程性质或火电机组主体工程监理服务类似业绩(一个合同算作一个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24 14:55到2025-12-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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