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 徐大堡交通保障用车进行采购,现 徐大堡交通保障用车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徐大堡交通保障用车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徐大堡交通保障用车。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谈判方式确定1家成交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用车服务,包括提供葫芦岛兴城市城区到徐大堡核电现场每天往返接送服务和徐大堡1、2 高核电机组临时用车的接送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徐大堡现场办交通服务技术规格书》。
2.2相关要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1 |
徐大堡交通保障用车 |
(1)葫芦岛兴城市城区到徐大堡核电现场往返。每天来回一趟里程包月用车(起步里程为3000KM/月)费用按月包干计算。 (2)徐大堡1、2 高核电机组临时用车的接送服务,按里程计费。 |
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
辽宁省葫芦岛兴城市 |
2.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客运”,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1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 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应答无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 。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4)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与本次项目类似的车辆营运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除合同形式外,也可为协议或任务书等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文件。
(5)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供应商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供应商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6)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2名驾驶员(准驾车型B1及以上)。
注:1、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委托的代缴公司(须提供委托证明)为项目负责人在最近 6 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须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可提供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材料具体形式不限,但应体现时间因素为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时间,该人员为本校、本单位人员的在职证明材料)。
2、须提供驾驶员有效驾驶证(准驾车型B1及以上)复印件。
3、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主要人员,如需变更应经过采购人同意。
(7)其它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经销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01日17:00(北京时间),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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