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宁强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物资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ZT17-DQH-NQGF-WZXJ-2025001
我公司宁强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现需要采购一批电力设备,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询价,请各有意向合作的供应商结合自身的营业范围,根据公告资格要求按包件于2025年11月29日8:00前进行报价,逾期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无效。
一.资格要求:
1.供货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具有本询价物资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
5.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的供应商。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网站注册,并将最终报价表等资料作为附件上传至平台。
三.报价须知及具体要求:
1.供应商请按附件二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报价实行价税分离。如有特殊说明,请在表中“其他说明栏”填写。
2.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复印件每页加盖公司公章。
3.压缩包必须描述清楚:供应商名称+XXX项目+包件。
4.为响应国家规定系统自主可控要求,正(纵)向装置运行环境必须为装置厂家自主研发的国产操作系统,操作系统须通过安全等级四级或以上等级鉴定,并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操作系统须通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检验,并提供检测报告,且操作系统检测报告的受检单位必须与正(纵)向装置的生产单位一致;操作系统须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装置应提供可信度量能力,能主动防御恶意代码与程序;装置应有通过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试验验证中心的检验报告。
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里按要求提供所投产品资质报告;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正(纵)向装置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不能提供上述资质报告、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的,视为不响应。
四.付款及收货地址:
1.付款方式为:进度款限额为每月合同实际完成工程量应付款的85%,待合同工程完工并完成结算、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92%,经审计出具意见、审计结束支付至审计合同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第1年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60日内支付,遇节假日顺延,未发生质量问题时无息退回质保金,但不解除质量责任。
2.收货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高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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