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乡输油气分公司站场混油转运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新乡输油气分公司站场混油转运项目项目编号:ZY25-ZZ05-FW579
招标人:新乡输油气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从新乡站、汤阴站和濮阳站拉运至招标人指定炼厂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根据管道输送工艺,汤郑管道站场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成品油混油,这些混油需通过公路转运至指定炼厂进行回炼,因此本项目需将混油转运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装卸和转运等。
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新乡输油气分公司所辖汤郑管道站场混油拉运至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胜利炼油厂。拉运目的地不唯一,主要目的地为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胜利炼油厂,涉及站场包括新乡站、汤阴站和濮阳站,预计转运混油量15000吨。单价控制价:0.7元/吨/km(含9%增值税)。
2026年新乡输油气分公司站场混油转运项目
标段编号:0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2-05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12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2-22 09: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2.1 项目概况:
根据管道输送工艺,汤郑管道站场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成品油混油,这些混油需通过公路转运至指定炼厂进行回炼,因此本项目需将混油转运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装卸和转运等。
2.2 实施地点:
从新乡站、汤阴站和濮阳站拉运至招标人指定炼厂。
2.3 招标范围:
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新乡输油气分公司所辖汤郑管道站场混油拉运至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胜利炼油厂。拉运目的地不唯一,主要目的地为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胜利炼油厂,涉及站场包括新乡站、汤阴站和濮阳站,预计转运混油量15000吨,本项目估算金额620万元(含税)。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完成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类项目业绩,业绩良好且无安全质量事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签订时间)和业绩良好且无安全质量事故的承诺,无法证明上述信息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财务要求:
近 三 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有能力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要求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 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能参与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使用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检查。
(4)提交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5)法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6)投标人、关键人员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北方管道公司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北方管道公司列入黑名单(已过处置期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 人员要求:
(1)参与公路承运业务的驾驶员须具有符合准驾油罐车车型的A2驾驶证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参与公路承运业务的押运人员须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1人,提供劳动合同或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任意缴纳过一次的社保缴纳证明。
3.7 其他要求:
(1)车辆要求
(1)参运自有车辆不少于5辆,且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相关部门每年核发的《罐体定期检验合格证书》;
(2)参运自有车辆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及商业保险,且商业保险必须购买承运人险(道路危险货物)。
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自有车辆行驶证、罐体定期检验合格证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保险和承运人险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北方管道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北方管道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提供:企业无相关管理人员亲属及其他利益关系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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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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