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展实检测-超声波探头探头线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展实检测-超声波探头探头线采购
- 项目编号:HJSB-XJD-26-00041
- 交货/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包装、运输并送达指定地点。供方需采用防震、防潮包装(单个探头需独立包装,探头线需缠绕固定),运输过程中因包装不当导致的货物损坏,由供方承担重新供货责任及费用。
- 交货/服务地点:西安展实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 供货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 质量要求:为确保采购的超声波探头与探头线符合使用标准和订单要求,西安展实检测工程有限公司在收到货物后,需按以下验收标准进行到货检验和性能验证:
(一)外观检查
探头:表面无划痕、变形、脱胶,铭牌(含型号、序列号、频率、制造商)清晰完整,无模糊或缺失;
探头线:电缆无破损、开裂,接头无松动、氧化,标识(接头类型、长度)准确;
包装:无挤压变形、受潮,内部防震材料完好,无货物移位。
(二)文档核查
对供应商提供的出厂合格证、性能报告、校准证书是否齐全。
重点核查证书中的参数是否与订单要求一致,例如频率偏差需≤±5%,斜探头角度偏差需≤1°,若存在参数不符或文档缺失的情况,需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
(三)性能参数验证
标称角度(或K值)验证、前沿距离验证、中心频率与带宽验证、灵敏度验证、分辨率验证、盲区与始波宽度验证
(四)操作规范
耦合剂需均匀涂抹(避免气泡影响声能传递),探头移动平稳(减少信号波动);每个参数至少重复测量3次,取平均值(降低随机误差)。
(五)不合格处理
若单一项参数不合格,需重新核查操作(如试块清洁度、设备设置),重新测试2次;
若重新测试仍不合格,该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供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更换,更换后需重新参与性能验证;
不合格产品需单独存放,贴“不合格”标识,建立《不合格品台账》(含型号、序列号、不合格项、处理结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本项目所需超声波探头、探头线的生产/代理资质(生产型企业需提供《生产许可证》,代理型企业需提供原厂授权书),能确保按采购要求提供合格产品。
(2)业绩要求: 近1年内至少具有2项类似超声波探头/探头线的供应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含供需方名称、产品型号、金额、签订日期等关键页)。
(3)其他要求: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需明确售后联系人及电话),本地供应商需在48小时内上门处理质量问题,外地供应商需在接到反馈后24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7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更换。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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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