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2026年度西藏区域新能源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1-3-060)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2026年度西藏区域新能源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框架协议规模:招标人将根据本次招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框架协议,并在后续根据具体项目规划及实际需求数量由项目管理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具体项目合同。本次招标为框架服务招标,服务项目根据招标后续开展情况确定。框架招标的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项目落地后为准,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模、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最终采购量和规模以招标人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2026年度西藏新能源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标段包1。
2.4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有效周期为壹年。
2.5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片区(县域)规划、场址建设条件核实(土地、林地、生态敏感因素核实等)、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地形图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可研报告评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原则上由可研编制单位承担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采用EPC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人和项目管理单位不承诺服务期限内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全部或部分委托本标段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以下资质,并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2投标人近年(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风电和3个光伏项目主体工程可研(或初步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任务书影印件(包括合同或任务书封面、签字盖章页、能够体现工作内容关键页等 )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1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人员要求:
(1)须在投标文件上明确并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所有项目总协调。
(2)应配置两名主要负责人并在投标文件上明确(主要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均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2个及以上项目(风电或光伏)的负责人或设总或副设总,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任命文件或对应的业绩合同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1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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