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6年备发业务第一批合作伙伴招募项目,招募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招募概况
1.1项目名称: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6年备发业务第一批合作伙伴招募项目。
1.2招募内容:根据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工作需要,招募对象为更好地向能源备发业务提供项目支撑、施工交付、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承担能源业务项目中的设备、设计、施工、集成、维护、运营等不同部分或环节的企业或机构。本次招募将面向外界公开进行,承担所提供资源的日常运营、技术支撑、营销支撑、售后服务、业务培训及现场支持等工作的合作伙伴。
(1)服务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招募方式:公开招募。
(4)意向合作区域:合作伙伴按照支撑能力覆盖范围填报意向合作区域,作为后续各分公司选定合作伙伴的参考。
(5)入围合作伙伴服务能力:项目合作伙伴提供行业级解决方案,涉及设备、安装调测、维护等相关的能力,合作伙伴原则上须接入铁塔能源管家平台,入库合作伙伴须实现自身平台与铁塔能源管家平台对接。
(6)合作协议签订:为满足能源备发业务发展要求,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与供应商签署意向合作协议。
1.3招募原则
(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服务商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上的服务商作为本次招募的入库名单,经审批及公示后纳入合作伙伴管理库。
(2)招募入围的合作伙伴,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以铁塔公司为主,形成专业团队,共同进行业务拓展,在此过程中需对我公司项目信息进行保密。
(3)招募入围的合作伙伴与我公司合作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开展业务的情况;不得对中国铁塔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不得对正在洽谈的项目出现信息泄露的情况。如出现以上情况,有权要求合作伙伴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终止合作,并强制退出。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已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手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2.2发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
2.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3业绩要求:能源类项目服务经验:申请人掌握一定的能源业务社会资源,具有行业相关产品、客户资源、行业解决方案能力、服务能力。申请人具备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能源类至少一份相关行业内工程类或货物类或服务类或集成类相关业绩。(备电、发电、综合能源类)项目业绩。
注:申请人须按照实际申请业务类别提供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包括首页、金额页、签字页等),或相关订单或结算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等(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以各轮次的评审之日为准)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4)在最近五年内(以各轮次的评审之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5)在最近五年内(以各轮次的评审之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被列入中国铁塔合作伙伴“黑名单”,或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
(8)不同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且同时参与某一轮次评审的: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②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③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
④同一主体的不同分公司。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申请将被否决。
2.5关联关系:
(1)与招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招募。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招募。
(3)申请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的申请。
(4)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的申请。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申请将被否决。
2.6补充说明:中央管理企业的下属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的,可通过法人授权并使用其总公司的资质及业绩参与合作伙伴库的合作伙伴招募、标前评审。
2.7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1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200万,得20分; 200万>注册资本≥50万,得5分。 |
20 |
| 2 |
营业收入 |
连续两年(发布招募年份前两年) 期末营业收入累计总额进行评分。 1.营业收入≥500万,得 15分; 2.500万>营业收入≥300万,得10分; 3.300万>营业收入,得5分。 |
15 |
| 3 |
制造商 |
制造商得20分 |
20 |
| 4 |
代理商授权 |
1.省级代理商得15分 2.市级代理商得10分 3.央、国企得15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
15 |
| 5 |
业绩类 |
1.具备千万级合同以上一份10分; 2.具备百万级合同以上一份5分; 3.合同百万级以下一份得3份; |
30 |
| 6 |
资质 |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得10分 |
10 |
| 7 |
人员配置 |
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至少1人得5分;具有安全生产A、B、C证书人员各1名,全部满足得6分,一项不满足不得分。 |
11 |
入围原则为了进一步提升招募效率,扩大产业生态圈,招募入围由此前的限定数量模式调整为达标入围模式,根据综合得分结果,综合得分不低于70分的,可作为入围候选人,并发布招募入围结果公示。
3.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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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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