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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上海市分公司2026-2028年综合代维项目集中招标资格预审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上海市分公司2026-2028年综合代维项目集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CTZB0030-2026-0033 

2.2项目概况:中国铁塔上海市分公司2026-2028年综合代维项目集中招标

采购内容:

 标段一:

铁塔代维(含智联):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铁塔代维:包括但不限于落地塔、楼面塔、抱杆、杆站等各类铁塔的日常维护及设备维修等。

智联业务代维(塔上):包括但不限于智联设备(塔上)等日常维护及巡检等。

标段二:

机房及动力配套(含室分、智联、能源)代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机房及动力配套(含室分)代维:包括但不限于基站机房及动力配套设施、室分系统等日常维护、设备维修及应急发电等。

智联业务代维(塔下):包括但不限于智联设备(塔下)等日常维护、巡检及应急发电等。

能源业务代维:包括但不限于二轮充电桩、汽车充电桩、充电柜等日常维护、巡检等。

(具体实施要求详见合同附件:技术规范书)

2.3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内;

2.4项目性质:服务招标,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2.5项目规模:预估45551.14万元(含税)(标段一:13636.58万元,标段二:31914.56万元),具体详见下表:(含税,万元)

标段1:

标段

份额

合计

铁塔代维

智联代维(塔上)

街道

1

1

3053.65

1828.27

37.45

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三林镇、金杨新村街道、上钢新村街道、花木街道、金桥镇、高桥镇、曹路镇、北蔡镇、陆家嘴街道、塘桥街道、川沙新镇、潍坊新村街道、张江镇、洋泾街道、唐镇、东明路街道、高东镇、祝桥镇、浦兴路街道、高行镇、南码头路街道、沪东新村街道、合庆镇)

1160.72

27.21

浦东新区(老港镇、周浦镇、南汇新城镇、康桥镇、新场镇、惠南镇、泥城镇、宣桥镇、航头镇、大团镇、书院镇、万祥镇)

2

2740.34

1000.65

59.28

奉贤区(南桥镇、庄行镇、柘林镇、西渡街道、奉浦街道、金海街道、青村镇、海湾镇、金汇镇、奉城镇、四团镇、海湾旅游区、头桥街道)

819.83

37.96

金山区(石化街道、高新区、山阳镇、漕泾镇、金山卫镇、吕巷镇、枫泾镇、朱泾镇、亭林镇、张堰镇、廊下镇)

803.8

18.82

西区(江宁路街道、石门二路街道、南京西路街道、静安寺街道、曹家渡街道、华阳路街道、江苏路街道、新华路街道、周家桥街道、天山路街道、仙霞新村街道、虹桥街道、程家桥街道、北新泾街道、新泾镇、曹杨新村街道、长风新村街道、长寿路街道、甘泉路街道、石泉路街道、宜川路街道、万里街道、真如镇街道、长征镇、桃浦镇。)

3

2732.92

1174.22

43.33

嘉定区(马陆镇、徐行镇、南翔镇、江桥镇、真新街道、新成路街道、华亭镇、嘉定工业区、外冈镇、安亭镇、嘉定镇街道、菊园新区)

988.2

48.53

青浦区(朱家角镇,练塘镇,金泽镇,盈浦街道,夏阳街道,香花桥街道、赵巷镇,徐泾镇,华新镇,重固镇,白鹤镇)

459.66

18.98

南区(外滩街道、南京东路街道、半淞园路街道、小东门街道、老西门街道、豫园街道、打浦桥街道、淮海中路街道、瑞金二路街道、五里桥街道、天平路街道、湖南路街道、斜土路街道、枫林路街道、长桥街道、田林街道、虹梅路街道、康建新村街道、徐家汇街道、凌云路街道、龙华街道、漕河泾街道、华泾镇)

4

2555.25

815.02

50.72

崇明区(横沙乡,长兴镇、陈家镇、中兴镇、向化镇、堡镇、港沿镇、竖新镇、东平镇、新河镇、建设镇、城桥镇、港西镇、庙镇、三星镇、绿华镇、新海镇、新村乡)

911.99

40.48

宝山区(高境镇、淞南镇、吴淞街道、友谊街道、罗店镇、罗泾镇、月浦镇、顾村镇、杨行镇、大场镇、张庙街道、庙行镇)

718.06

18.98

北区(四川北路街道、嘉兴路街、北外滩街道、欧阳路街道、曲阳路街道、广中路街道、凉城新村街道、江湾镇街道、宝山路街道、北站街道、天目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街道、共和新路街道、大宁路街道、彭浦镇、定海路街道、大桥街道、平凉路街道、延吉新村街道、长白新村街道、四平路街道、殷行街道、五角场街道、新江湾城街道、控江路街道、江浦路街道、长海路街道)

5

2554.42

1271.68

36.78

松江区(石湖荡镇、小昆山镇、岳阳街道、中山街道、方松街道、永丰街道、广富林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佘山镇、九里亭街道、九亭镇、泗泾镇、洞泾镇、新桥镇、车墩镇、叶榭镇、泖港镇、新浜镇)

1200.78

45.18

闵行区(莘庄镇、梅陇镇、颛桥镇、莘庄工业区、马桥镇、华漕镇、新虹街道、七宝镇、虹桥镇、古美路街道、江川路街道、吴泾镇、浦锦街道、浦江镇)

标段2:

标段

份额

合计

机房及动力配套(含室分)

智联代维(塔下)

能源
(充电)

街道

2

1

4379.38

4226.47

69.77

83.14

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三林镇、金杨新村街道、上钢新村街道、花木街道、金桥镇、高桥镇、曹路镇、北蔡镇、陆家嘴街道、塘桥街道、川沙新镇、潍坊新村街道、张江镇、洋泾街道、唐镇、东明路街道、高东镇、祝桥镇、浦兴路街道、高行镇、南码头路街道、沪东新村街道、合庆镇)

2

4112.62

2581.01

76.18

33.31

嘉定区(马陆镇、徐行镇、南翔镇、江桥镇、真新街道、新成路街道、华亭镇、嘉定工业区、外冈镇、安亭镇、嘉定镇街道、菊园新区)

1337.74

49.62

34.76

南区(外滩街道、南京东路街道、半淞园路街道、小东门街道、老西门街道、豫园街道、打浦桥街道、淮海中路街道、瑞金二路街道、五里桥街道、天平路街道、湖南路街道、斜土路街道、枫林路街道、长桥街道、田林街道、虹梅路街道、康建新村街道、徐家汇街道、凌云路街道、龙华街道、漕河泾街道、华泾镇)

3

3239.31

3117.79

78.19

43.33

闵行区(莘庄镇、梅陇镇、颛桥镇、莘庄工业区、马桥镇、华漕镇、新虹街道、七宝镇、虹桥镇、古美路街道、江川路街道、吴泾镇、浦锦街道、浦江镇)

4

3084.34

2988.46

69.03

26.85

松江区(石湖荡镇、小昆山镇、岳阳街道、中山街道、方松街道、永丰街道、广富林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佘山镇、九里亭街道、九亭镇、泗泾镇、洞泾镇、新桥镇、车墩镇、叶榭镇、泖港镇、新浜镇)

5

2478.75

2402.35

58.59

17.81

浦东新区(老港镇、周浦镇、南汇新城镇、康桥镇、新场镇、惠南镇、泥城镇、宣桥镇、航头镇、大团镇、书院镇、万祥镇)

6

2298.8

2206.87

81.86

10.07

青浦区(朱家角镇,练塘镇,金泽镇,盈浦街道,夏阳街道,香花桥街道、赵巷镇,徐泾镇,华新镇,重固镇,白鹤镇)

7

2283.18

2158.57

73.06

51.55

宝山区(高境镇、淞南镇、吴淞街道、友谊街道、罗店镇、罗泾镇、月浦镇、顾村镇、杨行镇、大场镇、张庙街道、庙行镇)

8

2267.91

2158.35

93.58

15.98

奉贤区(南桥镇、庄行镇、柘林镇、西渡街道、奉浦街道、金海街道、青村镇、海湾镇、金汇镇、奉城镇、四团镇、海湾旅游区、头桥街道)

9

2182.67

2077.85

49.62

55.2

北区(四川北路街道、嘉兴路街、北外滩街道、欧阳路街道、曲阳路街道、广中路街道、凉城新村街道、江湾镇街道、宝山路街道、北站街道、天目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街道、共和新路街道、大宁路街道、彭浦镇、定海路街道、大桥街道、平凉路街道、延吉新村街道、长白新村街道、四平路街道、殷行街道、五角场街道、新江湾城街道、控江路街道、江浦路街道、长海路街道)

10

2111.77

2011.75

49.44

50.58

西区(江宁路街道、石门二路街道、南京西路街道、静安寺街道、曹家渡街道、华阳路街道、江苏路街道、新华路街道、周家桥街道、天山路街道、仙霞新村街道、虹桥街道、程家桥街道、北新泾街道、新泾镇、曹杨新村街道、长风新村街道、长寿路街道、甘泉路街道、石泉路街道、宜川路街道、万里街道、真如镇街道、长征镇、桃浦镇。)

11

1782.17

1695.9

70.32

15.95

金山区(石化街道、高新区、山阳镇、漕泾镇、金山卫镇、吕巷镇、枫泾镇、朱泾镇、亭林镇、张堰镇、廊下镇)

12

1693.66

1592.29

84.24

17.13

崇明区(横沙乡,长兴镇、陈家镇、中兴镇、向化镇、堡镇、港沿镇、竖新镇、东平镇、新河镇、建设镇、城桥镇、港西镇、庙镇、三星镇、绿华镇、新海镇、新村乡)

2.6技术要求:申请人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2.7标段划分情况:【详见本章2.5条】,本项目资格预审共划分2个标段,按照标段进行资格预审评审。

2.8本批次集中招标结果执行的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与2026年4月1日的较晚者至2028年3月31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段1:

1.申请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控股及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企业资质:同时具有(1)和(2)和(3)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4.三类安管人员:同时具有(1)和(2):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2)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注: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详见资格项第5条,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段之间不得复用,若复用,均以首次出现标段认可。须提供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最多配置2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标段之间不得复用,若复用,均以首次出现标段认可。

5.1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至少有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2)至少有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

5.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至少有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至少有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若为一级建造师证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执行并提供相关电子证书扫描件。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按证计取)、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6.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16人、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16人,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4人。按证计取,特种作业人员标段之间不得复用,若复用,均以首次出现标段认可。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达到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页或复审记录)、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7.业绩要求:申请人具有2022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业绩金额达到2500万元及以上。

8.增值税发票:申请人须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10.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11.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同类项目“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上海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2.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标段2:

1.申请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控股及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企业资质:同时具有(1)和(2)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4.三类安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段之间不得复用,若复用,均以首次出现标段认可。

    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最多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标段之间不得复用,若复用,均以首次出现标段认可。若为一级建造师证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执行并提供相关电子证书扫描件。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6.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16人、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16人,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3人。按证计取,特种作业人员标段之间不得复用,若复用,均以首次出现标段认可。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达到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页或复审记录)、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7.业绩要求:申请人具有2022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业绩金额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

8.增值税发票:申请人须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10.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11.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同类项目“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上海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2.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标段1择优选取前8名、标段2择优选取前18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N+1家时(N为该标段份额数)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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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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