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某单位储能系统服务项目(招标编号:AHTT260007),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一套625kW/2.8MWh铅晶储能系统及十年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铅晶电池组、PCS、铅晶电池管理系统BMS等设备供货及安装调测等。
1.2招标规模:本项目预估含税金额396.14万元,其中,设备部分预估含税金额268.94万元,运维服务部分预估含税金额127.2万元。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1名。
1.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含)日历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测,有承诺缩短的以承诺为准。
1.5★免费质保期(设备部分):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有承诺延长的以承诺为准。
1.6运维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10年。
1.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要求。
1.8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9★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其中,设备部分不含税价最高限价为238万元,运维服务部分不含税价最高限价为120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1.2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2.1.3本项目所需核心产品(铅晶电池)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所需核心产品(铅晶电池)非代理商投标承诺函。
2.1.4投标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2.1.6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2.1.7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签订的类似(储能系统相关设备(须包含铅晶电池)供货类或铅晶电池供货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线上订单(须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若无法体现的,须提供采购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包含框架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及订单金额)/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2.1.8本项目所需核心产品(铅晶电池)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或 CNAS认证)依据YD/T 799-2010《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标准出具的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2.1.9本项目所需核心产品(铅晶电池)充电过程中遇有明火,内部不应被引燃引爆,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或 CNAS认证)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2.1.10本项目所需核心产品(铅晶电池)不属于爆炸品及易燃危险品,属于运输非限制性货物,允许公路、海运、航空运输。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或 CNAS认证)出具的《运输危险性鉴定书》扫描件。
2.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3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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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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