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铁路物流中心2026年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QJ-2026-10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铁路物流中心2026年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铁路物流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长治铁路物流中心2026年劳务派遣工(18人)。
2.2 项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太行东街街道福中巷1号;
2.3 服务周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服务要求:
1.招标人根据工作岗位和工种的不同和中标方派遣员工的实际技能水平确定工资标准,并根据派遣人员的每月出勤、工作量等情况计算并支付工资。
2.管理费每人每月不超80元(含税)。
3.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4.投标人需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为劳务派遣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含工伤保险),不存在中断。
5.投标人需在山西省长治市或晋城市区域内至少有一处固定办公场所。(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应有劳务派遣服务相关内容,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3.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相关资料,请于报名当月登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3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截图打印必须清晰可辨识(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打印不清无法辨识的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且近三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3.5投标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被发现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时,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并进行赔偿,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3.7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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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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