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十四批集中招标(34-7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标准谈话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NYZC-2025-10-01-009-01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工程由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省投资大厦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纪委标准谈话室装修,包含1间标准谈话室及1间谈话指挥室。标准谈话室需进行吸音板墙、墙体软包等装修,并配备特写相机、拾音器等设备;谈话指挥室需配备监视器、交换机等设备。
项目整体进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单位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装修工程(含材料采购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集成等(具体以“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及以上相同或类似装修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转包及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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