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设备类别:双块式轨枕生产配套设备)
招标编号:LGS-JTZL-2025-026
1.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新建成渝中线铁路重庆段站前3标项目经理部承担重庆段内双块式轨枕生;本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设备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对轨枕场所需双块式轨枕生产配套设备租赁集中进行竞争性谈判。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19]44号);
(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19]45号)。
2.招标设备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的设备为双块式轨枕生产配套设备租赁。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招标设备租赁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符合高铁设备制造或设备租赁经营范围,能开具设备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
3.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3设备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出厂年限5年以内,具有履行租赁设备合同的能力。
3.4施工能力要求:投标人机械设备须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出厂年限5年以内,具有履行租赁设备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机械设备操作、维修保养、安全施工能力。投标人了解市场对相关设备的规范要求。投标人具备特殊情况下设备资源储备及应急调配能力。
3.4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限制交易租赁商、且在限制交易期内的。(8)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且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租赁商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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