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HXM-ZB-2526
项目名称:长安区魏寨街道耶柿村、彭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成果编制完成。(如遇上级政策变化等特殊情况,服务期相应延长)。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魏寨街道耶柿村、彭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魏寨街道耶柿村、彭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