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4-01291
项目名称:2025年市容环境整治清理清运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组,每个包组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提供市容环境整治清理清运服务。
内容包括:
1、清理清运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内三堆杂物、垃圾残土、各种构件、各种违规亭、棚。
2、清理清运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内各类占道商贩,商家外摆等暂扣物品。
3、清理清运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内各类施工物料,废弃物料,线杆,管件等物品。
4、领导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等应急事件的处置。
5、其它各类按照采购人需求需要清理清运的物品。
★二、服务区域
第1包: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侧重:万泉街道办事处、津桥街道办事处、长安街道办事处、东塔街道办事处、大北街道办事处、上园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
第2包: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侧重:二台子街道办事处、东站街道办事处、文官街道办事处、前进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四、项目经费第1包:人民币150万元整。第2包:人民币150万元整。共计:人民币300万元整。(其中含1 %的项目管理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组,每个包组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提供市容环境整治清理清运服务。
内容包括:
1、清理清运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内三堆杂物、垃圾残土、各种构件、各种违规亭、棚。
2、清理清运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内各类占道商贩,商家外摆等暂扣物品。
3、清理清运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内各类施工物料,废弃物料,线杆,管件等物品。
4、领导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等应急事件的处置。
5、其它各类按照采购人需求需要清理清运的物品。
★二、服务区域
第1包: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侧重:万泉街道办事处、津桥街道办事处、长安街道办事处、东塔街道办事处、大北街道办事处、上园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
第2包: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侧重:二台子街道办事处、东站街道办事处、文官街道办事处、前进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四、项目经费第1包:人民币150万元整。第2包:人民币150万元整。共计:人民币300万元整。(其中含1 %的项目管理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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