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高栏港区珠海巨涛码头二期工程
PHC桩水上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港高栏港区珠海巨涛码头二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PHC桩水上运输服务,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拟建设1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兼靠海工结构运输船和FPSO),泊位长度为320m。主要工程内容为疏浚工程、水工建筑工程、海堤加固改造、附属设施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PHC桩水上运输服务。
(1)PHC桩直径Φ800mm,变壁厚130mm,B型,长度48~62m,单根最重约0.75t/m,共559根及沉桩施工所需桩垫等配件
(2)PHC桩直径Φ1200mm,壁厚150mm,B型,长度48~62m,单根最重约1.37t/m,共187根及沉桩施工所需桩垫等配件。
(3)配置满足施工要求的运输船舶部不少于4艘,运输至目的地后,需等待及配合安装施工。
(4)装港:双威管桩(珠海)有限公司码头;卸港:珠海港高栏港区珠海巨涛码头。
2.2.2交付时间: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1)含配套舱容2000t及以上的自航驳船2艘(船舶具有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证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暂定工期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1日,暂定2个月。
(2)含配套舱容2000t及以上的自航驳船2艘(船舶具有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证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暂定工期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4日,暂定2个月。
(3)非乙方原因的
2.2.3交付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
2.2.4履约保证金:每月结算租金的3%。
2.2.5支付条件:按月支付,每月末乙方将当月结算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出具的计量单、工程量统计表、现场签证单等)交于甲方审核完毕后;甲方按照审核确认属于乙方当期完成工程量的部分,并按85%进度款比例支付乙方。在无质量争议、租赁服务期结束后办理结算,支付至结算价的97%,结算完成3个月后支付至100%,所有费用待甲方收到业主相应支付款项后支付
2.2.6最高限价:无
2.2.7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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