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小屯镇人民政府2025年小屯镇粮食烘干厂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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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汝财招标采购-2025-43 | |||||||||||||||
2、项目名称:汝州市小屯镇人民政府2025年小屯镇粮食烘干厂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492,900.00元 | |||||||||||||||
最高限价:24929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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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粮食烘干生产线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6招标范围:采购内容及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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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公司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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