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彩虹快速路涉杭绍台高铁段工程预制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BEC-Z-2025-SH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自彩虹快速路涉杭绍台高铁段工程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预制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彩虹快速路涉杭绍台高铁段工程。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彩虹快速路高架作为彩虹路与杭绍台高铁的交叉涉铁节点,需在杭绍台高铁施工合拢前施工完成,以确保远期彩虹快速路总体方案实施的可行性。工程位于现状104国道,路线全长609m,其中高架主线长609m,地面道路长315m,高架标准段宽度26米,双向六车道,地面道路为主辅形式,路基宽度56.88-66米,地面主路双向六车道,南侧利用既有三镇路通长设置12米宽辅道,布置西向东两车道及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主线高架全长609.15m,共8联,采用预应力混凝土预制小箱梁结构,跨径布置为:(30+25)+(25+30)+(30+30)+40+(30+25+30+30)+3×30+3×30+(20+30+35+19.15),共计238片小箱梁。
L匝道全长194.81m,共2联,采用预应力混凝土预制T梁结构,跨径布置为:(19.81+35+30+20)+3×30,共计35片T梁。
K匝道全场吧113.7m,共1联,采用预应力混凝土预制T梁结构,跨径布置为:20+30+35+28.7。
地面李家桥4座桥梁采用2×15m跨径,上部构造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矮T梁,共计105片。 2.2招标内容:预制梁,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预制梁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的生产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一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7.其他要求: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竞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遵守合同约定或承诺、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恶意起诉投诉等不良行为,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对供应商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内进行预警、限制交易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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