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地铁4号线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谈判编号:QJDW2025-077)对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常规设备安装项目物资进行采购。本次采购共计1个包件,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 (说明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等)。
2.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计1个包件,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和计划交货期等内容见附表1。
3、竞价人资格条件:
3.1本次竞谈各包件竞价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3竞价人必须提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承诺一致。
3.4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竞价文件单独封装)。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竞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
(2)与本谈判项目的其他竞价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3)与本谈判项目的其他竞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谈判项目其他竞价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竞价;
(5)为本谈判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谈判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谈判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9)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报价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报价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7)在近三年内竞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8)法律法规或竞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谈判不接受未提供竞价申请表谈判文件的报价。
5、谈判文件获取:
5.1谈判的竞价人,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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