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50923137828-06275752
项目名称: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病床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0625-000176365, 0625-K00004634, 0625-K00004635
预算金额(元): 3300005元(国库资金:3300005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病床采购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330000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病床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300005元,交货期为接到医院通知后30天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其他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国家规定的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3.2、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5、若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且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且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且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经营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