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据及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后 30 天内支付货款100%。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2、计价方式:固定价。
3、运输时间:根据项目方通知为准
4、发货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揽华路
5、交货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徐福大道
6、报价人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经营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运力保障要求: 要求自有运力水泥罐车至少10辆。
(4)履约信用要求: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运营资质齐全,如履约过程中出现暂扣车辆甲方概不负责。
7、计量(验收)方式:过磅计量,凭甲方或货物实际使用方确认的现场验收单(过磅单)所记载的验收复核量进行结算,合理称差为正负3‰,该范围内不调整结算数量,按合同约定价款结算;若产生较大磅差时,由双方协商调整结算重量,由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签发的收货确认单和收货原始凭证相对应后到甲方进行结算。
8、履约保证金:确定中标单位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现款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履约结束后退回。
9、包装要求:运输过程中要按散装标准进行包装、覆盖,并捆绑牢固,做到无抛洒、无遗漏,不污染环境,并采取必要的 防护措施, 以保证将物资安全无损的运抵交货地点。
10、其他要求:(1)乙方根据甲方配送需求计划安排车辆;乙方至少安排1名专人负责车辆调度;乙方必须保证预留足够运力,保供中标项目,否则甲方将根据合同约定以高于市场价50%的运价安排运输。乙方必须保证该公司安排的车辆相关人员服从甲方发运相关规定,接受发运工作人员安排;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承诺使用中交物流平台(网址:https://wl.iccec.cn/#/index)完善公司基本信息、并进行司机和车辆信息注册,中标后使用中交物流平台系统进行订单接收、调度、司机接单、运输、轨迹跟踪、上传相关附件及对账等全过程物流业务履约功能。
(3)如项目施工进展有需求,乙方需配合现场提供水泥罐至项目结束。
(4)汽车运输,供方负担运费(含现场配合造成的停滞等费用),需方负责卸货
(5)运输过程中,因货物实际使用方原因导致乙方运输车辆未能及时卸货,产生压车费由乙方承担;因卸货地点临时变更或货物实际使用方调整装卸点导致多次卸车的,由此产生的额外运输调度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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