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6-JTGS-G2025-0072 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区尹山湖医院Nd:YAG激光治疗仪 预算金额:10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壹佰零伍万元整(¥1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苏州市吴中区尹山湖医院Nd:YAG激光治疗仪1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具体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人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和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例如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函、关于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8.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即享受报价折扣。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所投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资格; 3.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须具有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 4.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7.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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