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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江西省重点易涝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都昌县南溪圩、阳峰联圩、东湖圩堤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新增标段(第四标段)监理(网)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重点易涝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都昌县南溪圩、阳峰联圩、东湖圩堤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新增标段(第四标段)监理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省重点易涝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都昌县南溪圩、阳峰联圩、东湖圩堤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和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都昌县中馆镇、土塘镇、三汊港镇、西源乡、苏山乡;

2.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工程监理费为33万元(含平行检测费);

2.3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5)拟投入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上述人员总数不得少于6人,拟投入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均须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的(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否则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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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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