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QZFCG-2025-1099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及修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及修缮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并提交相关缴费凭证证明(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供应商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合并缴纳、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以资格审查小组在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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