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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ADAS技术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025H0903

项目名称:智能网联汽车ADAS技术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51,58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智能网联汽车ADAS技术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51,5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教学仪器 汽车AI数智教师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4,000.00 -
1-2 教学仪器 电智多维训练系统 5(套) 详见采购文件 84,000.00 -
1-3 教学仪器 电池动力调试评估套件 5(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2,250.00 -
1-4 教学仪器 电池智管诊断平台 5(套) 详见采购文件 59,700.00 -
1-5 教学仪器 磁电同步运行监测实训平台 5(套) 详见采购文件 70,400.00 -
1-6 教学仪器 新能源汽车技能训练工作站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 -
1-7 教学仪器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岗位全系统技能训练包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92,720.00 -
1-8 教学仪器 新能源汽车电机岗位全系统技能训练包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71,050.00 -
1-9 教学仪器 新能源汽车故障检测智学互动检测套件 6(套) 详见采购文件 262,680.00 -
1-10 教学仪器 新能源汽车故障检测教师监控教学平台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54,78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④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②投标(响应)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之一:①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智能网联汽车ADAS技术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智能网联汽车ADAS技术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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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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