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8S[2025]1401号-002
项目名称:购置林业管理信息化和森林火灾防控物资项目(第二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59400.00
最高限价(元):59400.00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灭火水枪10个,防扑火组合工具11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文)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本项目预留资金面向主体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JY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兵财库[2021]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8)《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兵财库[2022]3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