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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火电单位及管理新能源水电场站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服务、新能源和水电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577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火电单位及管理新能源水电场站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服务、新能源和水电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316号

2.2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1)技术监督-火电单位及管理新能源水电场站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服务(CHDTDZ058/19-QT-57701):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范标准和技术服务合同等,选派专家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所属22家火电单位(含管理的21个在运新能源场站、8个在建新能源项目、1个在建火电项目、1个在运水电站)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每个单位每月开展1次,共4次,12月底前完成。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技术监督-新能源和水电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服务(CHDTDZ058/19-QT-57702):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范标准和技术服务合同等,选派专家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所属3家新能源单位(含管理的68个在运新能源场站、3个在建新能源项目)、1家水电单位(2个水电站、3个新能源场站)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每个场站检查1次,12月底前完成全部检查。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技术监督-火电单位及管理新能源水电场站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安全性综合评价;

(2)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监督-新能源和水电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安全性综合评价;

(2)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0-11 09:002025-10-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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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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