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1-25410709R074
项目名称:市场监管信息化工程(市场监管总局建设部分)市场监管数据管理与服务之网络交易监管智慧化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6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一是通过开展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案件对接,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协同治理监管模式,实现市场监管部门与网络交易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监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从而更有效地打击网络交易中的违法行为,推动常态化监管,释放平台经济新动能;二是建立“责任、任务、指导”三级清单机制,明确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大、中、小微平台分级监管职责,压实属地责任;以总局基础任务为基准,推动省级细化执行,统一标准并兼顾差异;通过动态上报与定期报告构建闭环监管,破解权责模糊、执行脱节问题,强化合规管理、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常态化体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发展。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照国家相关领域内标准执行。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采用多层架构,使整个系统体系架构在保持稳定的同时具有足够的可扩展性,以满足技术和业务的发展变化;深化考虑网络、系统、应用和数据等多层面的安全设计,根据不同对象实施不同的安全策略;具备应对各种事故和灾难的快速恢复机制,确保应用系统的安全性和业务连续性等。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包号
包内容
数量
实施时间
实施地点
1
市场监管信息化工程(市场监管总局建设部分)市场监管数据管理与服务之网络交易监管智慧化能力提升
1项
项目建设工期为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该项目建设的全部工作内容
北京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系统应提供7×24小时的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小于5天,平均故障修复时间小于10小时;响应时间:核心业务界面响应时间1.5秒以内,复杂查询页面响应时间2秒以内等。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合同及采购需求进行验收。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工期为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该项目建设的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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