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付款方式:结算周期为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于甲乙双方均完成结算单确认加盖印章,甲方收到乙方邮寄的结算单、发票等单据后60日内支付结算货款的100%
2、供应周期:根据甲方实际供应需求。
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4、履约保证金: 确定中标单位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现款做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履约结束后退回。
5、装卸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装货、卸货、运输及其过程中相关所有费用。
6、计价方式:固定价。
7、供应要求:(1)项目需求免费提供两个以上50吨/100吨水泥罐,且提供缆风绳等配套设施并负责安装;
(2)因现场使用需求,不定时会有按照10吨/车送货要求并不补运费;
(3)若现场施工进度紧张,水泥车到场后需在现场等待,根据现场使用随时卸货,压车时间不补运费,且物流需为该项目常备10辆以上车辆。
8、报价人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经营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运力保障要求: 要求自有运力水泥罐车不少于10辆。
(4)履约信用要求: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运营资质齐全,如履约过程中出现暂扣车辆甲方概不负责。
9、计量(验收)方式:过磅计量。
10、包装要求:运输过程中要按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标准进行包装、覆盖,并捆绑牢固,做到无抛洒、无遗漏,不污染环境,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将物资安全无损的运抵交货地点。乙方提供的包装(散装水泥灌装汽运,袋装水泥按照标准袋装交货)
11、发货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泰州杨湾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2、交货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中交四航局泰州高铁南站项目施工范围指定地点。
13、其他要求:(1)乙方根据甲方配送需求计划安排车辆;乙方至少安排1名专人负责车辆调度;乙方必须保证预留足够运力,保供中标项目。乙方必须保证该公司安排的车辆相关人员服从甲方发运相关规定,接受发运工作人员安排;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承诺使用中交物流平台(网址:https://wl.iccec.cn/#/index)完善公司基本信息、并进行司机和车辆信息注册,中标后使用中交物流平台系统进行订单接收、调度、司机接单、运输、轨迹跟踪、上传相关附件及对账等全过程物流业务履约功能。
(3)汽车运输,供方负担运费(含现场配合造成的停滞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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