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五凌电力2025年电力交易辅助决策大数据应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公司按照集团要求已牵头建设湖南区域电力现货辅助决策系统,实现了公司在湘电源资产开展电力现货市场交易业务相关功能支持。随着2025年湖南电力现货市场间断试运行(10月即将进入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公司在湘电源市场交易频次愈发频繁,现货交易对公司效益影响逐步扩大,但目前公司仅掌握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披露数据,缺乏对全省电源出力、负荷预测、供需平衡等情况的实时掌握,难以精准做出交易决策和生产协同优化,对公司参与湖南市场交易策略的制定、把控、决策造成一定经营风险。需要通过完善、掌握市场交易所需各类关键数据如全省负荷、装机容量、发受用电及售电侧等专业数据,为公司更好参与湖南电力市场交易夯实基础。本项目是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外部数据分析服务采购,其采购内容主要涉及到外部电力数据、气象数据、水情数据等分析服务。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湖南省电网各电源品种发电量情况:包括按月提供对全省风、光、水、火、储、外来电、自备电厂的数据及分析,分析月度极值出现时段、平均出力情况及极值情况;(2)湖南省各电源装机容量情况:按月提供统计分析全省各类电源装机情况,分析其变化趋势;(3)全省负荷情况分析:按月提供并分析本年度负荷最大、最小、历史最大、历史最小出现的时段及数值;按月分析全省14个区域负荷情况,分析全省过去7日负荷趋势及负荷的峰谷差值情况。
(4)全省各电源出力情况分析:按日提供对湖南省电网各电源品种(含风、光、水、火、储、外电入湘)发电量T-1天历史数据统计及分析。
(5)全省重要水库、水情分析:按日提供并分析省内主要水库的水位、入库流量、出库流量等数据。(6)省内气象数据分析:按日提供湖南省各地市天气、温度数据采集、统计分析;(7)核心用户数据分析:提供公司售电用户分负荷、电压、电流、月结算电量、日结算电量历史数据采集、统计分析。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或报价;
3.1.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资质条件
(1)应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5、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7001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电力行业2个及以上电力行业数据服务的类似项目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含业绩合同及结算发票,并附业主/
用户联系方式)。
3.3财务状况
3.3.1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4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3.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4项目经理
3.4.1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4.2应有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项目(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5主要技术人员
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其他
3.7.1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7.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8)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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