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航院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灯浮、灯桩设置及维护技术服务2025094
公告标题:
招标公告-上航院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灯浮、灯桩设置及维护技术服务2025094
公告内容:
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航院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灯浮、灯桩设置 及维护技术服务2025094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项目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灯浮、灯桩设置及维护技术服务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位于江苏连云港域,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拟建设1个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利用港口岸线长度279米,设计吞吐量335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359万吨/年,同时配套建设陆域公共管廊与后方库区连接。在港口水域建设码头必将改变港口水域的通航条件,对该水域的通航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保证船舶的安全运行,便于进港船舶清楚辨认工程码头位置,保障船舶的航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开展该项目航标工程建设。
2.2招标内容:
按照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以及海区航标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灯桩、灯浮标设置服务、维护服务。
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除维护外的相关航标技术服务工作,技术成果需满足相关主管单位规范要求。项目验收完成后维护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10-11 15:00---2025-10-16 15:00。
4.2招标文件方式:
线上领取: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意:投标单位需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系统(http://ec.ccccltd.cn/PMS)上注册,并审核通过纳入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投标。已注册供应商应添加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合作意向单位,并提交审核。供应商注册成功或邀请之后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方可进入售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10-21 15:30。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投标。
5.2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媒体
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